桂林南药获2008年度“桂林市行业十佳诚信单位”
桂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月15日发布“消费诚信企业”评选结果,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08年度“桂林市行业十佳诚信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,倡导诚实守信,桂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《消费权益保护法》及《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赋予的职能,开展桂林市消费诚信单位评选活动。该委员会3月15日在桂林晚报发布“消费诚信企业”公告,宣布当选“2008年桂林市十佳消费诚信企业”、“2008年桂林行业十佳消费诚信企业”、“2008年桂林消费诚信企业”的209家企业名单,并向当选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。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荣获“桂林市行业十佳诚信单位”,获授荣誉证书和牌匾。